特为电信行为承运业务专项要求

1.承运车辆进入公司后,到达指定装卸地点,停好熄火。

2.甲方的产品经包装、终检后要存放在指定定置区域内,以防发生错乱。当天需发运的设备(工程号、合同号、局名、设备名称、箱号、规格)经甲方运输班长清点装车。

3.货物装卸时要互相协作,轻装轻放,严禁野蛮装卸,随意摔落造成损坏。

4.通信电源产品装车时,机架、配电屏、模块箱需按标志所示摆放,禁止倒放,机架、配电屏箱只准单个限高,顶部不准再放其它物品;模块箱限高3个。

5.乙方应具备适合甲方物品的运输条件及存储要求,运输过程中应具有防雨雪、防潮、防震、防野蛮装卸及防止其它化学腐蚀等措施。

6.当设备全部装上车后,由甲方运输班长与承运方核对已装车的箱数一致,督促承运司机将设备捆绑牢固可靠,遮盖防雨蓬布,避免雨水侵入或运输途中发生破损、跌落而损坏设备。

7.甲方运输班长与承运方经办人确认本次装车箱数,明确设备送达地址后,需在“产品送货单”上签名、盖章,承运单位将预计抵达目的地时间知会托运方,以便通知局方做好接货准备。

8.甲方运输班长检查装载情况后,认为符合规定,便对承运设备办理“车辆货物 放行”手续,放行条必须清楚填写货物名称、数量、车牌号码、部门、批准人、经办人签名(时间)等,设备出门时,经过甲方保卫值班员须核对“放行条”与交付的货品一致时才予以放行。